2009年4月11日 星期六

詩人實踐自律分級之《艷詩》公審聽證會 會議記錄

事由:傾向文學社「夥同」楊煉在台出版《艷詩──楊煉色情詩集》,觸犯中華民國「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特聘請台灣當代詩人若干位擔任公民道德法官,公審判決此書是否公審判決此書是否可能毒害文學讀者之純潔。
時間: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星期五 下午兩時整「開庭」
檢察官﹕中華民國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出版品分級評議委員會
被告:楊煉、傾向文學社
辯護律師﹕李昂
法官:楊小濱、顏艾琳、陳克華、徐虹、江文瑜等

主辦單位:傾向文學社
協辦單位:幼獅文藝
會議記錄:黃詠梅


楊小濱:楊煉的《艷詩》在台灣由傾向出版社負責人貝嶺先生著手出版之時,遭合作發行商因色情的理由拒絕發行本書,除非加上封套販售,故此召開詩人公聽會。貝嶺表示今天的公審結論他將完全照辦。因此今天幾乎就是要決定這本詩集的販售面貌──雖然依我的意見,說不定一本書上了封套有時候反而(楊煉:有很好的商業效果),對,不過也許貝嶺就是要避免這樣廉價的炒作所以(楊煉:只好繞道而行),對,所以我們現在就來先聽聽這個備極尊榮的被告說法。

楊煉:在這台上與各位的作品相比,《艷詩》實在是極盡善良、保守又溫柔,卻被推上被告席,實是一大冤案。方才會前讀了幾段李昂的《春膳》,恨不得將《艷詩》銷毀重寫,本來還以為自己是個野人,沒想到簡直就是個雅人,不及格的很,所以我只好誠心說,被告今天願接受各位法官大人,哪怕是比凌遲或撓腳心都還要更殘酷的任何判決。

李昂:發行商認為,依本地現行之出版自律公約(按:指〈出版品及錄影帶節目分集辦法〉),這本《艷詩》假使隨便被一個善良民眾檢舉,出版社就得全數回收,所以必須加上封套。然而依本地讀者的購買習慣,「封套」並不會引起什麼市場的好奇,加了封套的書大家是不買的,因此這對出版社而言確實是個傷害,於是我們在此召開公聽會,希望發展出輿論,如果大家都認為這本書並不違反公序良俗,我們就可以使傾向出版社有一個著力點。當新聞局狡猾地將責任推給業界的「自律」時,這個「自律」究竟是什麼?我先提出這個問題,請各位法官審慎討論。

陳克華:好詩是不需要分別色不色情或者性不性的,今天這個事件中的發行商其實代表了我們心中的警備總部,台灣──如同我們做同志運動所遭遇的情況──常常有很好的修辭,開放、多元、人權、差異等等,但是大家內心中小小的、不安的惡魔又一直在我們人格的陰影裡頭壯大,所謂革命性或性革命,其實真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還要非常努力──否則就只有像今天這樣的、比更憤怒更甚,在讀一首詩的時候竟只因為他裡面出現了一些器官或名詞,就要把他加上封套?這就清楚說明了我們如何在多元的修辭底下收集、壓縮我們內心的齷齪跟猥褻,到打開楊煉艷詩的那一刻,只見「字眼」就慌了、怕了,頭腦迷糊了,下半身也濕了!這是一種悲哀。

李虹:翻開楊煉的艷詩,我覺得它本質上是寫生命的,誰不懼怕生命呢?詩裡頭寫人神關係、人人關係、人畜關係、人鬼關係,儘管有尺度,可是他終究是寫生命的東西。

顏艾琳:其實我本人就是中華民國出版自律協會的資深委員,以《艷詩》的案例而言,如果今天它真的刺激到某些人去檢舉,會先有一封信件寄到新聞局、再轉給我們評議會,並要求傾向出版社付費申請召開一次審查會議,但因為這是詩集、文學作品,如果這本書都需要列為限制級的話,高行健的《靈山》不是也完蛋了嗎?李昂的小說又怎麼辦?不用說《欠砍頭詩》不但由五大文學出版社所出版而且再版再刷這麼多次,也沒有人討論過這個話題。因為書一旦被列為限制級,按規定就必須於封面的加上不得小於十分之一的「限」字標籤,等於整個書都要重做,所以這本書到了評議會是絕對不可能被列為限制級的。這裡僅就實務上給大家做個釋疑。

江文瑜:我想我們今天在這裡不但不能「抓」色情,反而要以宣稱這是一本色情詩集,來提供一個觀點──我們的社會應該賦予「詩」以特權,如同西方文學有云:「詩比歷史更真實。」透過詩呈現的是文化中非常寶貴而在歷史中被隱匿的世界,所以詩為什麼不能寫性?華人社會裡面對於性議題一直有一種虛偽的特性:我們容許人做卻不希望他們說,因此當我們「敢」寫色情詩的時候,我們就是在實踐這個特權,讓詩承載我們內心的真實。故而我認為楊煉更應該要積極拒絕給《艷詩》上封套,若是人類文明最後必然要有一個對抗的碉堡,我認為那是詩人,西方社會中詩人往往扮演啟蒙社會的重要角色,當我們大聲地對社會說我們就是詩人而且我們寫的就是色情詩,我們也就是在選擇誠實地面對自己。

回到現實面,「自律」所可能啟動作者或出版者們的自我檢查、導致想像力的薄弱,最需要如楊煉這樣勇敢的詩人力圖突破,因為只有想像力的開發才能帶動思想與文化的進步,所以對今天這個事件發生在自詡為言論自由的台灣,我覺得是一件非常可惜的事。

李昂:我想提出另外一個問題,我們知道將《艷詩》加封套的提議其實是一個發行商的自發行為,如果台灣是個自由的社會,我們又是否容許這個發行商要求這本詩集加封套的主張呢?

楊煉:在我剛剛知道了這本書被要求加上封套的消息時,我確實知道這個決定是一個發行商自發的決定,但是我也確實地感受到了克華方才訴說的那種悲哀,作為一個大陸詩人,我清楚知道這本書在大陸是被明令禁止的,那邊有個清單列明禁寫題材,如文化大革命與毛澤東,而清單的最頂上,就是性。所以說一切對於政治的限制都隱在對於性的限制背後,這也是一個非常清晰的、利用性的限制作為政治限制的殺手鐗,所以我特別有感於克華所說在每個人的內心深處不斷努力工作著的審查制度,中國文學要面對創造上的轉型、面對與西方在思想啟蒙的自覺上的接軌上,我清楚看到了這堵四面的牆,通過我現在這本書而呈現出來,儘管在台灣看似沒有明確的政治限制,可是這種只許做不許寫所造成的結果便是赤裸裸的,一個自願刪節自己生存經驗的文化是絕對沒希望的。

就如前兩天在新竹清華大學我踅進大禮堂觀賞了電影《梅蘭芳》,看到戲裡的「紙手銬」,它是如此脆弱,使得被銬者反而要極盡保護這個紙手銬以免它受到破壞,它幾乎比結實的金屬手銬還要更讓犯人嚴謹地約束自己,而我不得不說,這個自律分級的規定,就是這樣一副紙手銬,是一個如京劇所描繪的虛擬籠子,因為虛擬、只能猜測他的界限,因為不知道界限在哪裡,只好不停設下內在限制,將自己縮成比所有的可能性更緊更小,比木乃伊還要更沒有能力的一具,東西。

陳克華:今天這個會議真正的受審人──也就是那個發行商──沒有來,所以是個不公平的會,我們內心的警備總部使我們閹割自己生命中最珍貴的部分,且順著這種思維還可能衍伸到性之外的所有地方,回頭來想想,這種限制為什麼存在?他憑什麼可以存在?他所賴以存在的基礎究竟是什麼?

楊小濱:前兩天我拿《艷詩》到我的課堂上與陳克華的詩作給學生做個比較,結果學生的討論結論是楊煉的《艷詩》還顯得過於保守呢。

楊煉:我想要對小濱的說法稍加個註,《艷詩》寫作的脈絡跟大陸的文學發展很有關聯,他不但犯官方的禁,其實也犯某種民間的禁。在大陸,政治是一個滲透所有文學寫作的大話題,但是大陸沒有好的政治文學,因為人們模模糊糊地討論著滲透了政治的話題,寫作上卻使用諸多障眼法,鬧得最後既沒有政治、又沒有文學,無法提出中國政治文學獨特的深度和藝術主張,色情也一樣,在政治與文學的領域中到處充斥色情的意象,但又因為具體的禁區而無法出現高級的色情文學,所以我一直想把這被閹割的色情直接提舉出來,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想說的是:共產黨文化──我不承認中國大陸有所謂的中國文化,我認為中國大陸今天存在的是一個非常畸形的「共產黨文化」──它最明顯的特徵就是粗俗、極端的品味低下,這就是為什麼我的色情詩如此刻意要寫得雅,我想將中國傳統文裡的講究、精緻、頹廢,甚至唯美的因素突出到極致、而又將它的純形式發展到最充分,且還要點到人們最怕碰到的話題──《艷詩》基本上就是這幾個方向的爆炸品。台灣社會,傳統與現代的替換中有衝撞也有銜接,可是中國大陸卻是純粹地一刀切斷、共產黨式的徹底砸碎,加上九十年代以後又極端共產黨式的商業利用,傳統、現代、當代、西方,便以非常慘烈又殘酷的方式碰撞,困境是超級的、能量也因此是超級的,這就是為什麼大陸的文學都不得不有一種觀念性,你想簡單的當一個抒情詩人是非常困難的,因此得將每一部詩集都視為一種思想的藝術項目、一種觀念藝術,而作為思想與藝術的貫穿,《艷詩》整個是貫穿過我每部作品的,包括過去出版的《鬼話》、《月蝕的七個半夜》等等;第二,則是實驗性,許多在我詩中看似優雅的形式,事實上表現的是一種實驗性,尤其加上了剛剛談到大陸的那種對傳統的毀壞,這種實驗性並非是一種貌似向未來敞開的,而是貌似向過去、向傳統所敞開的,這種實驗性逆反了表面的時間觀念,所以說,加上了這些我所補充的上下文關係,他在大陸的文學中間的位置就會比較清晰。

(會議記錄相片請見相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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