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0日 星期三

艾未未真的自由了嗎(貝嶺)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80796/IssueID/20110624 (蘋果日報 6/24 2011)
艾未未真的自由了嗎(貝嶺)

2011年 06月24日 
前天下午2時多,我和艾未未姊姊高玲玲通了半小時電話,當時,她和家人還沒有任何艾未未的消息,家中電話也未見異常。我們除了敘紐約之舊,主要是我向玲玲請教為藝術家出版社編選《艾未未說》一書的文稿事宜。




傍晚,關於艾未未即將獲釋的消息在中國的推特上瘋傳,驚人準確的小道消息,且經由中國官媒向特定人選提前釋出並傳播。 
晚9時,友人甚至用email告之,中國官方權威媒體新華社正開會商討發布艾未未取保候審、即將獲釋新聞稿一事,晚10時多,友人再email傳來新華社關於艾未未取保候審中英新聞稿。晚上11時半,瘦了甚多的艾未未終於獲釋,搭車回到北京草場地的艾未未工作室住址。我及所有為他擔憂的人稍稍鬆了一口氣。 
可以想像他前天晚上回到家中一夜無眠的心情起伏,他的姊姊和母親都已掌握了突破中國政府對境外媒體屏蔽的「翻牆」技術,他現在最需要的是通過電腦上網,詳細了解這80多天他被拘禁期間,國際社會和中外媒體的反應,以及這世上曾發生了什麼?這一切對他接下來如何面對整個國家機器十分重要。 



禁止對外發聲一年
從4月3日我在柏林獲悉他被警方扣押時開始,我一路經德東、捷克、斯洛伐克到奧地利,從布拉格、布拉基斯拉瓦、維也納、慕尼黑、海德堡到波昂,我感受著從哈維爾(Vaclav Havel)、克里瑪(Ivan Klima)、葉利尼克(Elfriede Jelinek)、荷塔‧慕勒(Herta Muller)等歐洲作家到所有為他的自由向中國政府公開呼籲者的擔憂。此刻,我們為他的獲釋而高興,可這高興只應停留一天,我們要問︰艾未未真的自由了嗎?
他已告知友人,中國警方釋放他的前提條件是,他不得與媒體、或是透過如推特(Twitter)等社群網站對外發聲,期限「至少一年」。
按中國《刑事訴訟法》第56條的規定,取保候審的艾未未在一年內要遵守四條規定:「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4、不得毀滅、捏造證據或者串供。」所以,艾未未要獲得他被捕前的自由已不可能。
接下來,我們應關注的是,艾未未有沒有在北京走動的自由?有沒有跟律師見面後,由律師代表他公開反駁中國官方指控他逃稅的自由?他能否爭取到被中國警方拘押的艾未未工作室其他4位員工如《環球時報》前記者文濤、會計胡明芬、設計師劉正剛、司機張勁松的逐一獲釋?
以艾未未的個性,沒有犀利直白的媒體訪談與政治批評、沒有推特上的推文、沒有發表言論的網站、沒有出國參加國際藝術活動的允可,他能忍受多久?這一切,曾是他最珍視也用得最得心應手的自由。
而真正的自由,是否只能以出國流亡為代價?如在某一個時間點,以到國外舉辦展覽的名義,不得不成為一個流亡藝術家?
從今天起,對於艾未未的未來,我們將拭目以待。 




作者為流亡作家、現為台北市草山行館駐地藝術家